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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双边协定
2004-09-26 15:24  文章来源:驻韩国经商参处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间贸易协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简化签证手续和颁发多次签证的协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徵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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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月月 于 2007-07-02 20:24:58 发表评论
你好,据悉中韩两国的(劳动力派遣与备忘录)已签署,请问手里有就(韩国推荐书)的人怎样办理手续再次回到韩国就业。
还有发此推荐书时规定过六个月可以再次回到韩国,由于两国迟迟没有签订,(办理推荐书的第一批人员)请问还可以在回到韩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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